刊名: 教育研究
Educational
Research
主办: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周期: 月刊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16开
ISSN: 1002-5731
CN: 11-1281/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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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现用刊名:教育研究
创刊时间: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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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元朝对西藏的治理——以帝师制度为核心
【作者】 桑吉草
【机构】 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藏族小学
【摘要】西藏自元朝统治时,正式并入我国版图,对于这样一个具有特殊民俗文化和政治体制的地域来说,帝师制度的治理是功不可没。元朝中央政府通过实施帝师制度,实现对西藏的直接统治,并通过治理推动了藏区与内地之间政治、文化、经济方面的往来交流,加强了民族之间的联系。这对元朝中央政权的行政影响力的扩大有着重要的影响,同时为我国成为多民族统一的国家做出了重大贡献。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帝师的地位过于尊崇,导致藏传佛教在元朝范围中的势力不断多极膨胀,影响到当时社会政治统治的稳定,并对后期的统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也成为元朝迅速走向灭亡的原因之一。本文首先探讨元朝帝师制度的产生背景、发展演变的历程以及帝师在元朝起到的作用,随后分析帝师通过设置地方官员、派遣驻藏军队以及设置驿站清查人口对西藏的具体治理,最后论述帝师制度对元朝的统治产生的积极或者消极的影响,论证帝师制度是元朝至关重要的治国举措。【关键词】帝师制度;元朝;西藏
元朝自从统一西藏以及西藏周边地区之后,设立帝师制度,由宣政院事管理并掌理全国佛教和吐蕃的事务,这不仅对于当时的元朝来说非常重要,而且对于中华民族历史的发展也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元世祖之后,元朝的每一代都设置帝师职位,并将其作为元朝对于西藏地区进行治理和推行各项政策的重要传递者。本文主要对元朝治理西藏过程中推行的帝师制度为核心进行探讨,首先论述帝师制度产生的背景与发展历程,随后仔细探索帝师制度的推行,最后就对元朝产生的影响进行总结。
一、元朝帝师制度概括
(一)帝师制度产生的背景
元朝在统一蒙古草原之后开始进行进一步疯狂的扩张,元十六年灭南宋,统一全国,开始了对整个国家的统治。元元年间,忽必烈开始与西藏萨斯迦教派进行合作,初步建立统治西藏地区政权,与此同时吐蕃各个地方势力都开始纷纷归附于元【1】。1235年间,阔端统军讨伐南宋,为了保证元军在通过藏区时的安全性,决定先将西藏征服,于是在1239年进入藏区进行扩张。蒙古与西藏政治关系的正式确立,该事件对于蒙古统治西藏地区以及西藏对元朝中央政府的归顺奠定了重要的基础。萨迦班智达为了让让西藏的生灵免遭战争的涂炭,于1244年携10岁的八思巴以及另一位侄子前往凉州,在旅途中与各方的势力集团交流意见。在萨迦班智达到达凉州的当年阔端并不在,二人于第二年会面,这也是西藏的宗教领袖与蒙古王室成员的第一次直接接触。在会面中,阔端将自身美化成为受上天指引解决西藏问题的代表,迫于阔端的威逼,以及考虑到整个西藏地区的利益,萨迦班智达最终选择归顺。在会见阔端之后进行谈判之后,萨迦班智达给藏区的各地领主写了一封信,也就是非常著名的《萨班致番人书》,理清利害关系、劝其顺服,最终蒙古统治者凭借萨迦派的势力和萨迦班智达的声望,没有诉诸武力,而是以和平的方式将西藏纳入自身的统治版图,萨迦派经此也确立了在西藏的领袖地位。1252年忽必烈出兵大理需要经过川藏地区,于是在次年召见八思巴等商讨事宜。其非常赏识八思巴的才学,遂将其留下【2】。忽必烈还未能接受八思巴的灌顶,并听取佛经修改的佛教法誓。在听法的过程中八思巴上师“坐于上座,行君臣之礼”【3】1;但是在吐蕃事务方面则听八思巴的教诲,与其商定之后才能颁发诏书。这也是佛教成为国教以及促进元朝设立帝师制度的奠基事件。
(二)帝师制度建立的过程
忽必烈于公元260年登基,同时封八思巴为国师,掌领元朝佛教事物。且在元朝元年,忽必烈以帝王之名于《优礼僧人诏书》之中,令全国众僧听由八思巴的统领,同时表示出其尊重所有依从圣旨以及按教规行事的派别,同时诏令各级官员、军人以及使臣等,不能任意骚扰寺院中的僧人。为了让对西藏的统治更为有效,于1264年设立总制院负责处理西藏的行政事务以及全国佛教事务。次年,八思巴拜别忽必烈返回西藏,接见各派首领,并布施自己带回的财物,极大的加强了元朝廷和西藏教派之间的联系。通过元朝政府与西藏政权之间的详细商谈,在忽必烈的支持下,最终确定由萨迦派作为元朝对西藏进行政教合一统治的执行者。元六年,八思巴重返大都,并将其所创的蒙古字献于忽必烈,正式与内地颁行。忽必烈为了褒奖八思巴做出的贡献,于次年升其为帝师,并赐号“大宝法王”【4】。纵观元朝历史,一共封赐有14位帝师,成为元代统治西藏的重要职位,帝师的选拔则是由帝王于萨迦派中挑选高僧担任该职。
帝师领全国佛教事物,各地各级的官府都设有僧正司、僧录司等对佛教徒进行管理,均隶属于宣政院管辖【5】;宣政院则主要负责僧官的任免以及犯罪僧徒的谳定;于江南地区设行宣政院,对当地的佛教事务进行总管。除此之外,通过帝师或者宣政院的推荐,朝廷对僧俗首领进行任免。这种帝师制度、宣政院的两两结合,综合形成西藏政教合一的政权。由帝师领宣政院,把持藏区的军政大权。而由于每一任帝师都是萨迦派僧人或者是其门徒,这样的政权模式从根本上来讲则是萨迦政权。忽必烈扶植萨迦派主要是为了利用其实现统治西藏的目的,而萨迦派同时也借助元朝的力量巩固发展自身在藏区的势力,逐渐成为西藏的领袖。
(三)帝师的地位和职责
1、向帝王传授佛戒,举行宗教仪式
帝师向帝王传授佛戒以及举行宗教仪式等。在《南村辍耕录》中这样记载:“累朝皇帝先受佛戒九次,方正大宝。”【6】文中虽然有适当的夸张,但是根据历史,从忽必烈登位到妥灌帖睦尔,元朝一共换了12位皇帝,每一任都有设立帝师一职,且皇帝在登基前后都要经受佛戒,以及灌顶仪式。同时除了帝王之外,元代皇室中的帝后、皇子、公主等也需要受戒,相关的记载也很多。在泰定三年冬十月,皇后亦怜真八刺于帝师受佛戒,四年春正月庚申,皇子允丹藏卜受佛戒等。
2、领宣政院
宣政院是元代对藏区事务以及全国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的政治机构,其前身为总制院【7】。在元世祖迁都于北京时,中央政权共有四大机构即:中书省,主要对全国各个行省的行政事务以及中央的行政事务进行管理;御史台,管理全国监察事务;枢密院,管理国家的大小军事事务;总制院,对国家的宗教事务以及藏族地区的军事事务进行管理。总制院在不久后改名为宣政院,由帝师进行领导和主管。成立宣政院主要的作用就是对元朝整个国家的佛教事务以及藏区的军事事物进行管理,宣政院的院使一职通常选择的是蒙古王室中的非常重要的人物。如在大德七年,任宣政院院使的脱虎脱曾担任地位非常崇高的中书省左垂相。仁宗延砧二年间,铁木选儿任宣政院院使,元顺帝元统二年,伯颜担任宣政院院使一职,其同时还兼任中书省右基相,同年还进封秦王,在元朝廷的影响非常大。
3、率领吐蕃事
帝师还需要管理西藏地区的行政以及宗教事务。据《元史》一书中记载,“土番之地设官分职而领之帝”,同时还有“于是帝师之命,与诏救并行于西土”【8】,表面上是皇帝受戒,其实质上是帝王利用其宗教地位以及在西藏的影响,强化对吐蕃政治与军事的管理。所以说帝师是吐蕃宗教领袖的同时还兼理着当地的世俗政务,这也成为西藏地区实施政教合一制度的起始点。需要了解的是,帝师主要是通过宣政院对吐蕃地区进行统治,虽然宣政院是由帝师总领,但是宣政院的院使则是从蒙古王室中选拔出来的重要成员。某些帝师非常年幼,不过十来岁,在统治的过程中不过充当傀儡的角色而已,起不了什么实质的作用。真正在起作用的则是身在西藏的萨尔本钦。萨尔本钦为元朝在西藏地区设置的最高行政长官,除此外还设有都元帅、转运、招讨、达鲁花赤、千户、万户等官吏2。这些官吏由帝师或者是宣政院荐举进行任命,由中央政府同意任命,皇帝赐予他们金牌、银牌、印章以及宣救。他们对西藏事务进统一管理,帝师无法直接插手管理西藏地区的事务,也就是说帝师的权利其为虚权,但是其对西藏地区的政治以及对全国的行政方面产生的影响还是很大的。
二、元朝帝师制度对西藏的治理
(一)设置地方官员
首先是通过帝师制度在地方设置官职,对西藏事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元朝是历史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实现在西藏行使朝廷主权的朝代。在确立帝师制度之后,从元朝的中央政府到西藏地方,设置了系统的官职、任命了各级官员,以加强政府对西藏地区的管理。并于元元年设立总制院,二十五年改名为宣政院,对西藏进行最高行政管理。同时负责处理吐蕃事务及全国宗教性事务,秩从一品。宣政院拥有的权利非常大,能够自主任免官吏。至于军政大事的处理,则需要与枢府商议之后交由宣政院赴藏进行处理。帝师领宣政院,但院使一职则由元朝皇室至亲担当,同时第二院使则由帝师向皇帝举荐,一般由萨迦派僧人担任。宣政院下设有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辖管朵思麻等处、辖朵干思的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及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在此三者之下还设立有一系列的宣抚、安抚、诏讨等司【9】。宣慰使以下到万户各级官吏均由宣政院或者是帝师进行推荐,由帝王同意任命。而万户以下的官吏则由地方僧俗首领进行任免。足以见得帝师、宣政院在吐蕃地区的僧俗官员的任免方面享有很高的权利。
(二)派遣驻藏军队
对于元朝的统治者来说,强大的军事力量是最为重要的,是政权建立和发展的基础,尤其是在成吉思汗到元帝国初期。阔端通过强大的武力使萨迦派向蒙古沉浮就是证明。宣政院总领驻吐蕃军队的军务,当发生战争等事故时,各地长官就会领军征战。可以看出,驻藏军队就是萨迦派维持西藏政权稳定的后盾,也成为元朝治理西藏政策能够稳定顺利实施的关键。一旦西藏地区发生叛乱,驻地军队的能力就会发挥出来,《元史·仁宗本纪》中有记载:在至大四年六月间,吐蕃犯永福镇,宣政院与枢密院遣兵征讨,派遣驻藏军队对于维护藏区的稳定非常重要,是实现元朝有效治理西藏的重要举措。
(三)设置驿站清查户口
早在公元1247年间阔端就曾提出吐蕃归顺元朝后应当编籍户口,缴纳赋税。忽必烈即位之后,就曾派遣专人对西藏沿途户民进行清查。并在1268年再次入藏进行调查,确定西藏的实权人物、人口数量以及资源情况【10】等,以便于元朝在此征收赋税3。随后任命桑波担任萨迦本钦,对乌思藏地区的十三万户进行统一管理。“本钦”的意思是指大官,是帝师的近侍,由帝师向朝廷荐举萨迦派弟子或者亲信担任,代表元朝政府对西藏实施管理。元二十四年朝廷第三次对西藏地区户口、赋税等进行清查,这些举措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同时还在藏区设置驿站,根据公元1260年西藏的人口,共设置驿站27个【11】。主要负责传送公文、马匹以及来往官员的食宿等工作。建立的驿站系统对于中央命令的传达与贯彻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驿站沿途的道路畅通,有利于西藏与内地之间经济与文化的交流。
三、元朝帝师制度对西藏的影响
(一)中央行政能力的弱化以及地方权力的增强
任免西藏地区的官员一般朝廷听取帝师的意见,重要官吏由帝师向皇帝举荐,然后由朝廷任命。萨迦本钦也是如此,历史上首任本钦释迦桑布就是帝师八思巴向忽必烈推荐。帝师居于中央只能通过宣政院对西藏实施管理,寻常事务大多是萨迦本钦作决断,代表帝师行使政教合一的权利,因此从本质上来说,萨迦本钦就是西藏的最高行政长官,同时也担任三路宣慰使司领袖和萨迦派的总代理人。任职人员大多都是萨迦派的弟子、亲信等。他们与当地的贪官污吏勾结,违章枉法,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破坏了朝廷稳定的政治气氛。某些宣政院的官员以及佛教僧徒甚至插手政治事务。造成中央政权由集中向周边逐渐弱化的现象,而西藏地方的政权不断强化【12】。
(二)破坏地方社会的安定
在帝师制度下佛教僧人的地位非常高,导致许多僧侣目无法纪,任意妄为。其中不乏祸害乡里,欺压百姓的恶僧。有相关的记载杨琏真珈总统在江南释教,在钱塘、绍兴等地挖掘前宋赵氏以及大臣的坟冢上百座,当地民众对此产生很大的不满。而僧人大都有恃无恐,甚至公然与朝廷命官甚至是皇室权威叫板,挑战朝廷的权威。《元史·释老》中这样记载:开元寺的僧人强卖柴薪,樵夫向留守管理李璧告发。正待其问起缘由,西僧率领其党羽对李璧进行殴打,甚至还将他关在空室当中。李璧逃后并向朝廷大肆奔诉,但是朝廷并没有惩治西僧。总对那些犯有奸犯科的西僧偏袒,这对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影响,极大的破坏了元朝的政治稳定【13】。
(三)帝师制对西藏的贡献
帝师制度在元朝的建立和完善对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等方面都产生了较为广泛影响。就政治方面来说,帝师制度让元朝能够利用帝师及其兼领的宣政院对西藏地区实施有效的管理,增强了藏区和内地各民族之间的联系,实现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政教合一的形式不仅解决了西藏内部的争端,实现内部的统一,同时完成了藏区与元朝政府的统一,加强了两者在政治、经济以及文化方面的联系,为元朝的有效统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四、结论
帝师制度作为中央政治统治的手段,在对于实现多民族国家的统一起到了巨大的历史推动作用,并遏制了西藏多年的战乱与割据状态,促进了西藏与各民族之间的联系,对于西藏地区的文化繁荣与生产发展都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尤其是促进了元朝政府对西藏的政教合一的统治;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僧人恃宠而骄、危害社会,对社会秩序造成破坏,使矛盾进一步激化,也导致元朝迅速的灭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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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蒲文成、王心岳《汉藏民族关系史》【M】,甘肃人民出版社,2008
【4】 阿旺贡噶索南(著),陈庆英(译)《萨迦世系史/西藏历史文库》【M】,西藏人民出版社,2002
【5】 宋濂《元史》【M】,中华书局,1976
【6】 张羽新《帝师考源》【J】,中国藏学,2004-1-6
【7】 朱丽霞《白马寺与元朝帝师关系述略》【J】,西藏研究,2008-2-(59-64)
【8】 周志锋《元朝帝师制度对治理西藏的意义》【J】,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1-(33-35)
【9】 龚光明、王亚飞《元朝帝师制度及其对元代政治的影响探微》【J】,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13-6
【10】 牛亚丽《元朝时期蒙古在连接蒙古关系中所起的作用及影响》【J】,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08-6-(1—3)
【11】 彭建英《元朝治藏方略》【J】,西北史地,1999-4-(84-90
【12】 戴发望《元代西藏的支教合一制》【J】,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62-65)
注释:
1、 达仓宗巴.班觉桑布(著),陈庆英(译)《汉藏史集》【M】,西藏人民出版社,1999;
2、李干.元代西藏(吐蕃)土司制度探析——元朝中央政府管理西藏地方方略研究[J].中南民族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22(1):79-83. ;
3、 张云.元朝在西藏地方征税考[J].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4):1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