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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 教育研究
       Educational Research
主办: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周期:  月刊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16开
ISSN: 1002-5731
CN:   11-1281/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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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现用刊名:教育研究
创刊时间:1979

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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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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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文教学评价的发展

【作者】 周 静

【机构】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华封小学校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目前,教学评价的定义有多种,但都含有“价值与判断”的意思。教学评价实质就是评价者的主体需要与被评价对象的客观属性间的一种特殊的效用关系。语文教学评价,就是对照从教育目标导出的评价标准,对影响中小学语文教师教学的效果和学生学习成效的各种因素进行的价值判断,它是构成完整的语文教学过程的三大要素之一。
  我国的小学语文教学评价,同我国基础教育语文学科教学改革同步,呈现出以语文教学大纲为线索,从无到有,经过曲折发展,正逐渐走向规范的发展轨迹。
  一、自发萌生期
  从1949年到1985年,教育部颁发的1950年、1956年、1963年、1978年四部《小学语文教学大纲》,无论是“草案”,还是“试行草案”,都没有明确提出过教学评价的要求,评价处于教师自发操控状态。
  二、初步形成期
  从1986年到1991年,小学语文教学评价初步形成。这五年间颁布的小学语文教学大纲开始列出评价的基本要求,较为简单地规定出教学评价的几方面内容。如国家教委1986年12月颁布的《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在第七章“努力改进小学语文教学”中用一个自然段提出“要改进考查学生成绩的方法”,表明了教学评价问题。但它只是简要说明了考查的目的、考查的范围、考查的内容和方式。虽然该大纲在实施过程中,对指导教学、推动教改确实起了很好的作用。但这个大纲将教学评价的范围设定在“考查”上,而考查的目的主要在“检查”、“促进”和“改进”方面,表明那时对评价功能的认识还停留在较低层次上。
  三、曲折发展期
  从1992年到2000年,我国的小学语文教学评价进入了教学评价曲折发展的时期。1992年颁布的《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用专章的形式第一次较为系统地说明了义务教育阶段课程的考试考查的性质、规定考试考查的学科、时间与次数、方式及依据等有关基础教育课程评价问题。从教育发展史角度看,这是一个进步。“考核”、“考试”、“考查”是“计划”中的高频词,但“评价”始终没有出现,更没对其提出具体的评价要求。与之配套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在第五章“教学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中的第六个问题提出了“要改进成绩考查的方法”。指出“要对知识和能力进行综合考查”,考查的方式“既要用书面的,也要有口头的”。第一次提出便要“注意对学生平时学习情况的考察,全面评估学生的学习成绩。要重视对学生学习成绩的分析,以利于改进教学。”可见,这时的语文教学评价观有了一定的发展,已认识到评价是个综合、全面的问题,但尚未全面认识到教学评价的价值,只是把考试、考查作为教学评价最主要乃至于唯一的评价手段。2000年的《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又有了新发展。开辟了专章“教学评估”,从评价要求、评价对象、评价方法、考试题型与范围、评价分析等五大方面作了较为具体的阐述,纠正了过去忽视教学评价的倾向,语文教学评价走上了正轨。这个时期教学评价观的变化主要表现在:
  第一,增强了评价观念学科意识。强调“语文教学的评估,要符合语文学科的特点,遵循语文学科自身的规律”,纠正了以往语文教学评价内容的空泛化、随意化,标准的绝对化、刚性量化等倾向。第二,评价要求日益具体。在提出具体的评价原则的同时,从教师和学生两方面提出各自独立且又较为具体的要求,特别强调评价教学过程和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这突破了重视评估教学结果而忽视教学过程、重硬性规定而不顾实际是否可行、只重视学生评价而不顾及教师评价的传统。第三,注意评价方法多样化和科学性。要求禁用词语解释、难题、怪题、偏题和烦琐机械的题目考学生,拓展学生施展才华的空间,鼓励新见解,并第一次提出了“要重视教学评估情况的分析和反馈”,即评价的再评价问题。第四,重视评价功能全面化。提出要从态度情感和知识能力几方面进行综合考查,还要注意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和习惯、阅读量、习作量、口语交际能力、自学能力和参加各种语文活动的情况进行评价。这纠正了以往侧重甄别与选拔功能、置评价的其他功能于不顾的倾向。
  四、规范发展期
  2001年7月,《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新课标”)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小学语文教学评价进入了规范发展的新时期。新课标很好地继承了前几部大纲的合理内核,在标准的第三部分“实施建议”中专列第四项“评价建议”,首次按照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五个方面,用超过“教材编写建议”的篇幅阐述了评价方面的问题,内容表述新意迭出,内蕴丰富,吸收借鉴了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关注学生的人文素养的发展,语文素养的全面考察,突出了语文课程评价的主体性和综合性。从中可深切感受到新课标语文评价观的显著变化,具体如下:
  评价取向侧重激励。新课标把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作为出发点和归宿,认为评价的目的不仅为了考察学生学习目标的到达度,更是为了学生的语文学习和教师的教学优化程度的检验和改进,课程设计与教学过程的主体改善,并明确提出不应过分强调评价的甄别和选拔功能。评价观念更加开放。纠正了从前侧重于量化和客观化,单纯终结性评价,忽视学生学习过程,对学习档案资料及考试结果缺少分析,评价欠客观科学的倾向,加强形成性评价,重视定性评价,个性评价。评价主体趋向多元。新课标建议从教师、学生、家长多个角度实施评价,由以往只注重教师对学生的单向评价转向师评、自评、他评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方式,强调加强学生的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评价维度多样而综合。超越重在对学生的语文知识体系和语文能力训练点的掌握效果评价的传统,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进行评价,突出了语文课程评价的主体性和综合性。评价要求具体明确。新课标打破了大纲只简单提出评价建设性意见的传统,提出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价”,并从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五个方面,非常详尽地罗列了各学段目标达成的评价要求。提出要求之具体,评价范围之全面前所未有。
  参考文献:
  [1]金娣,王刚.教育评价与测量[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
  [2]韦化.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大学教学.2005(7).
  [3]高文.建构主义学习的特征[J].外国教育资料.19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