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名: 教育研究
Educational
Research
主办: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周期: 月刊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16开
ISSN: 1002-5731
CN: 11-1281/G4
邮发代号:
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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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现用刊名:教育研究
创刊时间:1979
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HSSCD—2004)
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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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体育差生”教育失误的原因
【作者】 黄儒箫
【机构】 广西贵港市荷城中学
【摘要】【关键词】
21世纪学校体育不仅仅是学生增强体质,提高运动技能技术水平,而且还应培养学生的身心健康、适应社会的能力。这是当前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诸方面和谐健康对体育的要求。在体育教学中,对“差生”教育的研究,一直是教师们关心和研究的问题。多年来,广大教师在对“差生”的教育实践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差生”的教育转化工作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失误。因此,对教育中出现的一些失误进行深入的分析是十分必要的,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我以为,对“体育差生”教育失误主要表现在下列几方面:
一、判断的失误
判断是制定教育对策的基础和前提。对“差生”的判断要找出“病症”和形成的原因,只有“病症”和原因找准了,才“对症下药”。因此,在“差生”的教育中,判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目前,就体育学科的角度,教师判断是否是“差生”的方法主要是看他考核的情况(如体育达标情况、动作技评情况等)或者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行为等是否符合教师的标准。这种判断的方法显然过于简单、过于武断了。对差生的判断,我认为主要有两种失误。
1、“差生”真假判断失误,由于有些体育教师对“差生”的概念并没有一个比较正确的认识,而是凭着自己的主观概念和强烈的感情色彩和价值去判断。所以当一学生被教师定性为“差生”时,他并不见得就是真“差生”。比如下面的几种情况:在比赛的过程中因不服教师判罚而和教师发生口角的;偶尔因场地、器材等原因与同学发生争执而打架的;因对教师的教学方法或某些行为有看法而和教师有对抗情绪的,并有对立行为的;因价值观念和教师不同,而其行为教师看不惯或不能容忍的;偶尔表现出某些“差生”行为的,凡此种种都不能看作是真“差生”。
2、“差生”种类判断失误,由于“差生”的种类繁多,形成的原因复杂,在研究与教育前对“差生”进行分类是非常必要的。我认为“体育差生”应该包括体育行为有效期生和体育成绩差生两种类型。
体育行为差生:可分为智能型、体弱型。其主要表现有:(1)智能型:这类学生思维敏捷、反应快,有时教师的讲解还未结束,他们立即就接上去讲,教师的练习方法和内容还未来得及布置,他们早已满天飞了。他们的行为散漫、随便、不被纪律约束,但很少和教师直接顶撞,接受暗示或批评后即能纠正。(2)体强型:这类学生身体素质较好,在班级中称王称霸,对多数教学内容能很轻松完成,显得学有余力。对教师安排的分解练习及组织教学手段常常表现出不耐烦,完成练习往往敷衍了事,爱以自己为中心,不把教师放在眼里。他们的表现懒散、自由,对教师的教育爱理不理、我行我素。(3)体弱型:这类学生由于体育基础和身体素质较差,很多教学内容难以完成,对自己的学习能力信心不足,课堂中表现为练习不积极,经常以各种理由逃避练习,甚至旷课,对体育课不感兴趣。
体育成绩差生:可分为生理型、心理型。其主要表现有:(1)生理型:这类学生因身体形态或身体素质和差距(如身体太胖、年纪较小、发育偏迟等),达标不及格或不能按照教师的要求完成技术动作;(2)心理型:思想素质、认识态度较差,总是认为自己不行,缺乏坚定的思想品质和顽强拼搏精神,从而影响了身体素质的成绩评定;或者性格内向,往往不能集中注意力进行体育训练,从而影响了体育技术测评成绩。作为教师,如果“差生”的真假和种类判断不正确,必然会造成教育方法和手段上的失误。
二、教学方法的失误
1、重体能技能的提高,轻学习动机和兴趣的激发,在传统的体育教学中,教师教学目的性单一,教学手段简单,有的教师只是按照教学大纲逐步地进行单个技术动作的教学,缺乏实战的技术组织,这对于正处于成长时期的、具有好胜心理的青少年来说,这样的教学显然是远远不够的。久而久之,学生就会产生“厌学”的心理。
还有许多教师为了应付体育考试和达标考核,只凭自己的主观愿望,把学生当作被动的练习机器,让他们大量的、机械的重复练习要考核的项目(如铅球、耐久跑等),同学们在练习过程中没有练习兴趣,为考而练,丝毫不能激发他们练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没有学习的兴趣,就没有学习的自觉性。布鲁纳认为,学生对学科本身的兴趣是学习的内驱力。教师在对“差生”的教学中。教学方法应兴趣当头,对他们要因材施教。我国南宋理学家朱熹说的好:“校未见意趣,必不乐学。”可见激发“差生”的学习兴趣,对于转化工作多么重要。教师在教学方法上,应针对“差生”的个性特征,提出切实可行的要求,调协“差生”内心的积极心理因素,创造成功的条件和有利时机。如:变换练习方法、改变动作的要素、适当降低教学要求等。使“差生”在参与练习时也能获得成功和喜悦的情感,继而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体育练习中每一点一滴的成功,都是产生学习兴趣和动力的根本源泉,是树立学习自信心的根本保证。体育教师应该有意识地去创造学生练习中的一点一滴的成功,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感受到成功后的快乐,成为体育运动的胜利者。
2、重体罚,轻教育,体罚学生,是指教师以暴力的方法或以暴力相威胁,或以其他强制性的手段,侵害学生身体健康的侵权行为。体罚作为一种教学疾病,它长期存在于各级中小学教学之中,随着教育民主化观念的深入,体罚已越来越遭到人们的反对。社会主义教育严禁对学生实行体罚,但允许必要的惩罚。但对受教育者的必要的惩罚,应该建立在强有力的说理教育的基础上,并与诚恳的正面教育相结合,才能收到应有的教育效果。可是,许多体育教师把这关系弄颠倒了,他们往往利用自己的所谓“优势”,不是以正面疏导为主,而是以惩罚为主,认为道理平时已讲的太多了,起不了多大作用了。还有些教师为了体育升学考试成绩,为了提高整体的达标水平,对一些身体素质比较差、生理有缺陷的“差生”,盲目加大运动量和运动强度,还美其名曰“磨难教育”,殊不知这种不按照科学规律训练的方法,也是一种变相的体罚行为,而且这种变相的体罚有时比打骂学生更可怕,更有隐蔽性。这种体罚为主的教育,有时会可能会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这种“效果”只能是虚假的、暂时的。采取体罚或变相体罚是错误行为。
可喜的是,越来越多的体育教育工作者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许多有条件的学校在“差生”教育转化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并且已经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其中的评分标准有了重大改革,主要是由教师考勤学生的出勤、学习态度、学习进步程度,结合学生掌握动作的质量与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同学间的相互评价,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最后评出等级。这种办法,对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的评价能力是很有帮助的。物别是对于“差生”的学习积极性,其效果更是不言而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