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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西方音乐家的认识——音乐风格的比较

 

【作者】 柴 磊

【机构】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摘要】 首先创作环境问题。他们三人同为一个乐派,但是所生活的时代又有先后,我们知道海顿最年长,他一生都在为贵族创作服务,也就是说没有脱离过去的艺术家依附于贵族的存在形式,莫扎特则是历史上第一个尝试脱离贵族阶层独立创作的作区家那么他的创作当然也少受不少的束缚,中后期的作品就完全摆脱了以前为社交而写的音乐的浮华,贝多芬在这方面则比莫扎特又进一步,然而在当时,这样做的代价就是失去可靠的经济来源,所以后两者常为生活贫困所捆饶,我们能从他们作品中感受到这一点,而海顿是没有的。

【关键词】 音乐;认识;

【全文】     当然,由于时代在进步,本来他们的风格不同就是不可避免的,海顿趋向与传统,莫扎特勇于革新,贝多芬则几乎标新立异,这也和他们各自的性格密不可分。   1. 海顿:   从音乐史的角度而言,能同海顿相提并论的并不多。他确立了古典奏鸣曲式的结构,交响曲的规范,新时期的清唱剧,室内乐形式——将罗可可时期的审美情趣和作曲方式更明确地典范化进而开创了古典主义的巅峰时代。他最伟大贡献是把交响乐固定为四个乐章的形式,并在配器上形成一整套完整的交响乐队编制,为现代交响乐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为此海顿有“交响乐之父”的美称,为后经莫扎特、贝多芬等人开花结果的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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