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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者,心画也——谈谈书法教育对学生品性修养的塑造

 

【作者】 王茂昌

【机构】 山东省邹平县黄山中学

【摘要】 书法教育,于中国人而言,不仅仅是一种技能的教习,也是一种文化修炼、精神的陶冶。几千年来,从识字伊始,即以此导引蒙童学子,九宫格、米字格、双钩描红、临书仿写……,在书法的练习之中去体验、去践行、去感悟——将规矩、内修、审美、养性、怡情融为一体,可谓是中国传统“国学”中也最为精彩的一种文化和精神组合。

【关键词】 国学;文化传承;基本理念;课程设置;教学评价;品性修养;

【全文】   书法教育是对中小学生进行书写基本技能的培养和书法艺术欣赏,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养爱国情怀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培养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文化修养,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 书法教育博大精深,源远流长。   书法是汉语言文字系统中极为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出现同汉文字的诞生一样极其久远。早在炎黄立国之前,具有文字意义的刻符的书写(刻画)在陶器上应用已较普遍,郭沫若认为:可以肯定地说(这)就是中国文字的起源,或者中国原始文字的孑遗。[1]汉字作为中国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从商周时期的甲骨文、金文、战国秦汉的简牍、帛书、汉魏晋唐的摩岸、碑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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